各相关学院:
近期,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附件1),发布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要求各培养单位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利益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实际,对本单位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参考指导性目录选择专业领域,并开展相应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
请涉及招收和培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结合本单位当前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情况,依据工程教指委发布的《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2),对照《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3),填报《XX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领域调整方案》(附件4)。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专业领域调整方案的论证工作,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XX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领域调整方案》。
报送时间:2021年7月13日前。
报送要求:将《XX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领域调整方案》的word版、签字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sdustxkb@sdust.edu.cn,纸质版各学院自己留存。
联系人:张明光 郁 苗
电 话:8605706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