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2〕1号)(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主要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填报内容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各项内容和填报要求可参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和填报注意事项(附件4)。为提高工作效率,系统中原有专家信息已经集中导出为《专家信息更新表》(后续会发送给各单位联络员)。具体填报方式说明如下。
1.原有专家删除
如有专家此次不再推荐,请填写《专家删除申请表》(附件5),并在《专家信息更新表》中删除对应专家。
请注意:专家信息删除需要学校管理员在填报系统中申请,请务必填写《专家删除申请表》,不要仅在《专家信息更新表》中直接删除专家信息!
2.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根据附件3、附件4和《专家信息更新表》要求,在《专家信息更新表》中对本人信息进行核查、更新和补充完善。
请注意:因今年填报内容和审核逻辑变更,所有专家均需要按照新的填报要求进行信息补充修改!
3.专家增补
增补专家请按照表格说明和示例填写《新增专家数据汇总表》(附件6。
四、报送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应推尽推,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
2.各相关学院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填报工作,务必认真完成每位专家的信息更新填报。联络员请尽快加入填报工作微信群(二维码如图),以便于发送《专家信息更新表》。信息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每位专家的信息须参照附件3、附件4及各表格的数据标准进行认真填写,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传数据工作。
3.请各相关学院将更新完成的《专家信息更新表》《专家删除申请表》和《新增专家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2022年4月2日前发送给郁苗或学科办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
郁苗18701506178
张明光86057906, 13687617576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