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位点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相关学院开展新增学位点建设规划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对象
物理学、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工商管理等4个硕士一级学科,国际商务、生物与医药、保险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二、工作安排
1. 系统制定论证方案。新增学位点所在学院结合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从学科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等方面,多角度、多维度做好新增学位点建设规划工作,构建和完善本学位点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体现新增学位点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2. 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新增学位点所在学院聘请5-7人外单位同行专家(国家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国家“双一流”高校和山东省“双高”学校相关学科负责人及教授)对新增学位点论证方案进行评议。原则上,聘请专家中,国家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不得少于2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可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线下评议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专家进行线上评议需在评议意见表中附上专家签名手迹。
3. 按时提交材料。新增学位点所在学院将新增学位点论证报告(论证时间和地点、邀请专家名单、组织论证开展情况)、新增学位点论证规划、专家组评审意见等材料于12月25日前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13室),电子文档(PDF版)发至制定邮箱:sdustxkb@sdust.edu.cn。
联系人:李白羽 张明光
联系方式:8605706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