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附件2)和《山东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3)文件要求,参评学位授权点每年度均须编制并发布本学位点《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提纲见附件4)。为做好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编制《年度报告》的学位授权点
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点均需编制,详见《山东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明细表》。
山东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类 别 |
所属学院 |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别 |
1 |
机械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机电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自动化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3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测绘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4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地科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5 |
矿业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能源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6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安全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经管学院 |
管理学 |
学术学位 |
8 |
法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文法学院 |
法学 |
学术学位 |
9 |
外国语言文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外语学院 |
文学 |
学术学位 |
10 |
数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数学学院 |
理学 |
学术学位 |
11 |
地理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测绘学院 |
理学 |
学术学位 |
12 |
地质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地科学院 |
理学 |
学术学位 |
13 |
力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能源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材料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5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机电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6 |
电气工程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自动化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7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电信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8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化工学院 |
工学 |
学术学位 |
19 |
金融 |
硕 士 |
数学学院 |
|
专业学位 |
20 |
法律硕士 |
硕 士 |
文法学院 |
|
专业学位 |
21 |
翻译硕士 |
硕 士 |
外语学院 |
|
专业学位 |
22 |
工商管理 |
硕 士 |
经管学院 |
|
专业学位 |
23 |
公共管理 |
硕 士 |
文法学院 |
|
专业学位 |
24 |
工程管理 |
硕 士 |
土建学院 |
|
专业学位 |
合计 |
24 |
注:同时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的按照博士一级学科评估。
二、时间安排
1. 各学位授权点须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年度报告》初稿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sdustxkb@sdust.edu.cn)或郁苗办公系统邮箱。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进行评审,各学位授权点修改完善后报送终稿。2022年3月底前,《年度报告》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数据统计范围
1. 除另有说明,本此《年度报告》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 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内容应区分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和兼职导师(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3. 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工作要求
1.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结果,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由多个学院共同建设的学位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年度报告》编制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其余相关学院应主动配合,保证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报告撰稿工作高效开展。
2. 各学位授权点须仔细研读报告提纲(附件4),按照提纲要求认真梳理建设数据并进行报告编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3. 《年度报告》与最终提交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框架和主要观测点基本一致,请各学位点务必做好本学位点《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论证和支撑材料整理工作,确保报告质量,为后续评估材料编制打好基础。
联系方式:
郁 苗 86057063, 18701506178
张明光 86057906, 13687617576
办公室:行政楼21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