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科是内在建制和外在建制的统一体,是认识的组织和社会的组织的有机结合,学科的组织建制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交叉学科不是一门真正的传统学科,建设像传统学科一样的组织建制有可能阻碍交叉学科的发展,交叉学科更需要非正式的、自由的“自组织”空间。高校建立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需要建设“四跨一导向”的实体性交叉学科组织,为显性的学科交叉提供组织“庇护”;也需要改革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为建立“矩阵式”交叉学科组织创造条件;还要积极为隐性的学科交叉搭建组织空间,鼓励建立交叉学科的“虚拟组织”和“自组织”等。
关键词:
交叉学科;组织建制;悖论;建设策略
作者简介:
刘小强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教授。
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决定将新增交叉学科作为第14个学科门类,随后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又决定将集成电路从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设置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并置于交叉学科门类之下。交叉学科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存在,并不是“开天辟地”的新鲜事。实际上,在美国的CIP(学科专业分类目录,Classification of Instructional Programs)中早已有交叉学科,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的学科分类也专门设置了“综合交叉学科”大类。长期以来,我国学界在分析批评现行学科目录的同时,也一直在呼吁为交叉学科发展创造空间。显然,这次交叉学科作为一个学科门类在学科目录中得以设置,不仅符合当前科学发展和知识生产的新趋势,也契合了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新学科设置的意义不只在于其在学科目录中获得专门的位置和代码,更在于其在高校中能对应设置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成为资源分配的实体单位,从而有效地组织学科研究和培养学科人才,这就是学科的组织建制问题。交叉学科虽然是一个独立于其他传统学科门类并与之并行的新学科门类,但其内涵却又与这些传统学科门类交织在一起,涉及的学科范围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单一的学科门类。显然,如何在高校中有效地建立起交叉学科门类的组织建制,如何在组织建制上处理好交叉学科与其他学科门类之间的关系,是这一新的学科门类设置后摆在高校面前的一件非常重要、紧迫的大事。
一、学科的组织建制
笔者曾对学科的概念和内涵做过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认为学科在不同语境下至少存在七种内涵:一种知识体系、一种精神规范(学科的精神气质、信仰、思维方式、规范制度等)、一种研究组织(研究院、所、室、中心等)、一种人才培养的单位(学院、学系、独立学位、独立专业和独立的课程体系)、一种劳动分工的种类(社会分工中与学科对应的劳动部门、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分类、职称系列等)、一种学术交流的平台(学科的杂志、图书文献、群众组织、学会)、一种社会对知识进行管理的单元(学科目录、各种科研基金的申报目录)。
对学科上述七种内涵进行分析,笔者将其大致归纳为四大部分,即逻辑范畴和知识体系、学科精神和学科制度规范、学科的社会组织,更广泛意义上学科的社会分工、管理、内部交流机制等。在这几个部分中,前两个部分可以看作是学科的内在观念建制;后两个部分可以看作是学科的外在社会建制。可见,学科是内在建制和外在建制的统一体,是认识的组织和社会的组织的有机结合。
从学科的两重建制来看,内在观念建制是学科的核心,是学科生命力的根源,也是其存在和发展之根本。正如华勒斯坦所说:“称一个研究范围为一门‘学科’,即是说它并非只是依赖教条而立,其权威性并非源自一人一派,而是基于普遍接受的方法或真理。”
学科的外在社会建制,一方面是学科内在知识和精神规范的外在社会形式和延伸,另一方面更是保障、促进学科内在观念建制成长成熟的条件。组织建制是学科社会建制的核心,一门学科能够在高校中拥有专门的院系或研究所,不仅意味着有专门的人才培养机构为学科源源不断地提供理智力量,有专门的人力资源在专心致志地从事学科研究,也意味着有专门的岗位、设备等资源在为学科发展提供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说,组织建制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社会保障机制,没有成熟的组织建制,学科难以生存,也得不到发展。所以,高校中独立院系、研究所的设置经常成为判断一门学科成立的重要标志。
二、交叉学科组织建制的悖论
交叉学科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门类,需要尽快在高校中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建制。但是交叉学科又不同于此前的其他学科,或者说它还不是一门“真正”的“学科”。从组织建制的角度来说,交叉学科存在诸多悖论。
(一)交叉学科是一门学科,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学科
传统的学科划分有两个鲜明特点,这两个特点保证了学科之间的独特性和学科内部的纯洁性、同质性。
一方面,从理智意义来看,任何传统学科都是独特的。“学科制度化进程的一个基本方面就是,每一个学科都试图对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异进行界定,尤其是要说明它与那些在社会现实研究方面内容最相近的学科之间究竟有何分别。”过去,我们坚持一门学科要有独特、客观的研究对象,学科的独特性表现在研究对象的独特和基于独特研究对象的独特研究方法上。今天,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世界是整体系统的存在,学科只是人为的划分,不同学科研究的客观对象相互交叉甚至重叠,不同学科研究对象之间的区别有时甚至只在于认识同一客观对象的主观视角不同而已。如面对市场上一个简单的交易行为,经济学把它看作一个经济现象,关注产品满足需求的效用问题。心理学觉得这是一个心理现象,他们看到的是交易行为中的心理机制。文化学会从文化的角度来分析交易行为背后的文化价值倾向。社会学更关注这一行为中的社会结构和阶层问题。此外,管理学、政治学,甚至历史学、地理学等其他更多学科也可以将这一行为当作是自己的研究对象。显然,在这里,学科之间的独特性就在于对同一客观研究对象采取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实际上,几乎所有人文社会学科的客观研究对象都是相同的,即都以“人及其组成的社会”为研究对象,但发展出来各种不同的学科。在这里,不同学科就是发现、选择或建构了一个不同的提问角度或视角。无论是客观研究对象的不同,还是基于同一客观研究对象选择不同的研究视角,学科在理智层面上必须是独特的,这是由认识劳动分工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人类认识世界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从社会学意义上来看,任何传统学科内部都是高度纯洁、同质的。学科就是由那些用相同的方法研究相同对象,拥有相同知识基础、思维方式和精神信念的人组成的一个专门的“朋友圈”。学科不但是一个认识领域、一门学问,也是一个专门、同类的学术群体(或者说是学术共同体)。所以英文单词“faculty”既指学科,也指某一学科的全体学术人员。划分一个学科,其实就是在认识劳动的分工上将一个特定的群体从其他人群中分离出来,让他们互相之间通过对话、交流去共同推动特定对象的研究。越是成熟的学科,越是“硬”的学科,学科内部就越同质,其“朋友圈”就越纯洁,学科人员在知识基础、思维方式和信念上就越趋同。
交叉学科是不同传统学科的交叉和混合,无论是在理智意义上,还是在社会学意义上,交叉学科都不能算是一门“真正”的“学科”。一方面,它没有独特的研究对象,也没有独特的研究视角,它的研究对象(或视角)均来自其他学科,要么与其他学科重叠,要么跨越多个不同学科,将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或视角)“集束”在一起。另一方面,学科交叉在根本上还是人员的交叉,人员的交叉要么表现在同一个人跨越不同的学科,要么就是将来自不同学科的人员“集束”在一个组织或团队中。这样,相比于传统学科,交叉学科的人员“出身”就五花八门,学术“血统”混乱交杂,学科人员不但思维方式、精神信念不一样,而且还缺少共同的知识基础,使用的学术概念和话语体系也迥异,互相之间甚至存在对话的困难。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交叉学科显然不是一门真正的学科,因而也不能建立起与传统学科完全一样的组织建制。
(二)交叉学科发展需要正式组织建制的庇护,但学科的正式组织建制又有可能阻碍交叉学科理智的发展
与西方国家不一样,我国实行的是国家学科制度,即学科由国家分类、命名,国家颁布学科目录,目录所划定的学科有明确的内涵和清晰的边界。这样的学科是法定、权威、统一的,其合法性体现在政府通过法定文件、经法定程序对学科予以确认,其权威性建立在政府的行政权威之上,其统一性体现为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一个知识领域能不能称为一个学科,能不能在高校中设置并得到相应发展,需要以纳入法定学科目录的方式得到官方的承认。在国家学科制度下,因为学科目录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和统一性,所以它还往往成为高校院系设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管理、资源分配等各方面工作的基本框架和依据。因此,国家学科制度下的学科,不只是学科目录中的知识分类,还对应着高校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岗位编制、设施经费等。这样的学科不只是理智和认识意义上的认识领域,还是组织、资源和利益意义上的“实体”单位。显然,通过权威的学科目录,学科的设置在高校中就体现为学科组织的专门设置,知识的分类、划分在组织建制层面上就体现为学科组织之间的独立、单设和分割。
但是,如前所述,交叉学科无论在理智还是社会学意义上都不是一门传统的学科,其研究对象(视角)和研究人员来自其他传统学科,是不同传统学科的跨越和交叉。这样,交叉学科的发展需要和其他传统学科正式、非正式地建立起各种密切的联系,与其他学科进行理智的“交换”,吸收其他学科的理智“养分”和研究力量。显然,交叉学科作为一门学科在学科目录中得到正式确立,需要尽快在高校中建立起相应的独立专门的组织建制,但是独立专门的组织建制却又在交叉学科和其他学科之间建立起“坚硬”的组织“壁垒”,特别是在国家学科制度下,高校基于学科分设的组织管理和资源分配等管理体制还会进一步强化这种组织“壁垒”,从而可能人为地割裂交叉学科与其他传统学科的联系。最终,本是为了促进、保障交叉学科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专门独立的交叉学科组织建制,在实践中却又因为组织“壁垒”而最终可能阻碍这门学科的理智发展。
(三)交叉学科既需要设置正式、规范的组织建制,更需要广泛、自由的非正式组织空间
学科交叉是知识创新的重要方式。一般来说,学科之间进行交叉主要来自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或科学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非常复杂,依靠任何单一的传统学科都不足以解决,这个时候需要跨越学科、通过学科交叉来进行“集束”研究、协同攻关。另一种情况是不同学科在深入研究过程中的“不期而遇”。当传统学科在研究不断深入、不断分化的时候,相邻学科的“触角”会互相深入到对方的领域。例如,生物学在分子层面上与化学的相遇;历史学家在探讨特定时期的政治结构时,会发现他与政治学家比与同行能够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
从第一种情况来看,解决重大现实或理论问题,需要有目的、有意识地设立正式的交叉学科,建立起正式规范的交叉学科组织建制,这种学科交叉是显性的,服从于明确的需要,交叉的动力来自明确的目标。这种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是有意识、有目的、自上而下地建立起来的,对于学科人员来说是“他组织”或“被组织”。而从第二种情况来看,学科交叉是非正式、非预期的,学科的交叉服从于理智自由发展的需要,交叉的动力主要来自研究人员理智的自由生长。这种学科交叉往往是隐性的,不一定为外部管理层所注意,很多情况下学科交叉是在“非组织”或“自组织”的情况下自由地进行。
当然,上述两种情况的学科交叉并不是截然分割的,显性的学科交叉往往起源于隐性的学科交叉,当隐性的学科交叉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与外部社会需要联系起来后就会转化成为显性。显性的学科交叉得到了社会(政府、高校)的认可和支持,很快会被自上而下地组织起来,并迅速建立起正式、规范的组织建制,从而得到有效发展。但是,这种为显性的学科交叉建立起来的正式规范的组织建制往往又是有限的。而隐性的学科交叉普遍存在,几乎所有学科都与相邻学科产生交叉,因为世界是整体、系统、联系的,正如普朗克所言:“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位的部分不是取决于事务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实际上存在着由物理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学的连续的链条,这是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破的链条。”所以,学科交叉是世界本来的面目,所有学科都与相邻学科存在交叉的空间和必要,当我们为显性的学科交叉建立起正式、规范,但又有限的组织建制时,不能忽略、掩盖,更不能妨碍广泛普遍存在的隐性的学科交叉,我们需要在正式、规范的交叉学科组织建制之外,看到大量的非正式、模糊的隐性学科交叉,并应为其提供非正式、自由的组织空间。
三、建设交叉学科组织建制的几种策略
作为一门专门的学科,交叉学科组织建制的上述悖论决定了其组织建制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性。推动交叉学科发展,我们要根据这些特殊性为其建立相应的组织建制。简单来说,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需要做到“虚实结合”(实体组织和虚拟组织相结合)、“专交结合”(专门独立组织和共享组织相结合)和“他自结合”(他组织和自组织相结合)。
(一)建立四跨一导向”的实体性交叉学科组织,为显性的学科交叉提供组织“庇护”
纵观发达国家或地区世界一流大学的实际情况,当前不管学科如何交叉,不管多学科、跨学科甚至超学科如何发展,大学基本上仍然是建立在传统学科之上,基于单一学科或学科门类之上的学科型院系,仍然是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组织框架,独立设置的实体性的交叉学科组织往往表现为为数不多的研究中心,而这些研究中心在职能上是以研究为主,在教育层次上则以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教育为主。总的来看,这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呈现许多共同的特征——“四跨一导向”。
所谓“一导向”指的是“问题导向”,即这些研究中心在研究方向上是针对问题、依托问题并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这在研究中心的名称上就得到典型反映。如澳大利亚政府2017年在高校立项建设的9个ARC卓越中心,其名称分别为澳大利亚生物多样性和遗传、人口老龄化、未来低能耗电子技术、极端气候、工程量子系统、量子计算与通信、引力波等。台湾大学在实施“迈向顶尖大学计划”过程中,就在11个学院之间组建了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十大跨学科研究中心,其名称大都是以问题直接命名的。
所谓“四跨”是指跨学科、跨学校、跨界别和跨国,指的是研究中心在学术视野、力量构成和关系网络上并不局限于单一高校的单一学科,而是跨越多个学科,并从多所高校和多个界别(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中组织研究力量,与其他国家同行进行实质性科研合作。如瑞典理工学院的“流体中心”,共有43个合作组织,包括25所国内和国际高校、8个国家实验室、10个行业合作伙伴。其中,作为核心方向之一的流体流动的稳定性和过渡性方面的研究,便是与空客公司和斯堪尼亚公司联合开展的。
今天,当高校要为交叉学科建立正式规范的组织建制之时,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世界一流大学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四跨一导向”的特征,建立少量的实体性的交叉学科研究中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改革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为建立 “矩阵式”的共享型交叉学科组织创造条件
尽管存在一些几乎完全基于交叉学科的新型高校案例,如美国的洛克菲勒大学、瑞典的林雪平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等,但是总的来看,高校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主要还是在与院系平行的层面上来设计。交叉学科的发展需要聚集不同传统学科的人才等各种资源,大量设置独立、实体性的交叉学科组织,会造成交叉学科与传统学科在人才队伍等各种资源上的重复建设,所以建立“矩阵式”的共享型交叉学科组织应该成为交叉学科组织建制的主要设计形式。
所谓“矩阵组织”就是按照职能划分的纵向领导系统和按项目(任务或产品)划分的横向领导系统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改变了传统纵向科层制的僵硬和死板,可以灵活适应各种临时性的任务,甚至被认为是“二战”中美军战胜日军的重要“组织密码”,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甚至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加灵活、任务多元、可以动态转换的“超文本”组织设计方式。
矩阵式的交叉学科组织是以任务为导向,从两个以上的传统学科院系中组织研究人员,但又不改变他们原属组织身份而建构起来的共享型的学科组织。显然,矩阵式交叉学科组织是临时性的,通过教师双聘或多聘的形式允许教师在校内外不同组织之间流动、共享。但是,在国家学科制度和传统的“单位制”体制下,高校的人事管理仍然是以学科分类和学院建制为基本框架,人才是特定学科的人才,在身份上归属于某一特定学院组织,接受特定学院的任务、考核,在特定学科上被评价、得到晋升。很显然,这样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严重阻碍了人才队伍的跨学科、跨院系共享。
而且,从构建矩阵式交叉学科组织建制的需要来看,高校要改革现行的人事体制机制,打破组织“壁垒”和资源分割,推动教师、学生、知识等各种资源的跨学科、跨学院流动和共享,让资源从学科、学院的资源回归到高校的资源,让人才从学科、学院的人才回归到高校的人才。最近,西安交通大学“用学院干部互兼破局学科交叉之困”就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尝试。
(三)搭建隐性学科交叉的组织空间,鼓励建立交叉学科的“虚拟组织”和“自组织”
隐性的学科交叉对于知识生产和科研创新至关重要,但它是泛在且动态的,甚至是未知、不可预测的,高校不可能为普遍存在的隐性学科交叉提供正式规范的组织建制,但是仍然可以为其搭建相应的组织空间。
一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超时空优势建立虚拟的交叉学科组织建制,搭建网上公共交流平台(网络公共资源库、网络学术会议等),组织来自不同的学科组织的学术人员进行交流、合作,联合进行问题解决和知识生产。通过虚拟组织,高校可以在不改变学术人员正式身份的情况下,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因此可行性更大,阻力更小。
另一方面,高校还应该鼓励不同学科学术人员根据兴趣、志向、性格等建立跨学科的“自组织”。传统学术组织基本上都是“他组织”或“被组织”,这种组织在实现学术功能时受外部的特定干预、服务于特定的外部目的,不一定能实现完全的学术自由。而交叉学科的自组织是跨学科的学术人员自发、自行、自我组织起来,他们无须外部指令,而是循着完全的学术兴趣而自行组织起来的。“自组织”经常是非正式组织,组织形成较易,而且组织性强,虽然缺乏正式组织的资源支持,但是它们在促进知识生产、创新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